侯小强:阅文新合同充分保障了写作者的选择权

2020-06-09 09:20:41  A+ A-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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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(爆侃网文 讯)作为火星小说和中汇影视的创始人,侯小强离开盛大文学以后,他的工作依然围绕在文学版权为核心。

  作为前盛大文学的CEO,现在的网络文学从业者,侯小强关注着眼下发生在阅文集团身上的闹剧,接受了记者的专访。

  “我很看好阅文的未来,更看好 “新文创”这样一个先进的超级文化系统未来的发展。我很尊重程武,他提出了围绕小说IP为核心,创办腾讯文学收购盛大文学,利用腾讯新闻、QQ音乐、微信和QQ的宣传推广和渠道分发优势,腾讯影业的影视创作实力,腾讯动漫、腾讯游戏的改编转换能力,还有播出平台优势,加上文化旅游线路的产业开发,腾讯‘新文创’这个内容生态产业链,必将给网络文学注入强大的发展动力。”

  新合同充分保障了写作者的选择权

  6月3日,阅文集团新管理层发布“新合同”:

  根据不同授权分为三类四种,取消单一格式合同,并对此前充满争议的旧合同,进行了大刀阔斧的十余项修改,让作家获得了对等的选择权。

  作为网络文学专家,怎么看阅文格式合同的修改?

  侯小强:阅文推出的全新合同,是一种新思考模式。

  我注意到,新合同包括作品合作基础协议、授权协议、深度协议等三大类四种,作者可对每部作品自主选择是否授权和不同的授权方式,享受平台提供的不同权益和资源,决定是否选择哪一种合作。

  此外,新管理层对此前充满争议的旧合同,进行了大刀阔斧的十余项修改,让作家充分享受多种选择权,比如作者可以自行选择收费阅读和免费阅读模式,还取消了社交账号代理运营,交还给作家自己运营。

  让作家有更多选择权,让平台与作家的权责更对等,让不同发展诉求的作家得到更匹配的服务,这是中国网络文学整个行业的进步。

  我注意到,新版合同里,在第一类基础协议中,即便作者完全不授权,也可享受平台提供的创作支持和发表作品等各类服务。

  侯小强:我的理解是:这就是市场经济,阅文集团很尊重作者。以往,每个文学杂志办刊物,都有个约稿要求或者投稿须知,作者认同文学杂志的要求,就投稿给杂志。不认可这家文学杂志的班刊风格和要求,他就去别的杂志投稿。

  报纸、杂志,看中了作者的投稿,觉得质量还可以,达到了自己的发表质量要求,就在报纸杂志上发表作者的投稿文章,然后按自己的规定给了报酬。

  我理解阅文集团的新合同里,它只是一个最基本的合作。作者可以把作品在阅文的平台上发表,作者要结集发表,出书、改编等权利,都留在了作者自己手里。

  对作者来说,这已经很公平了。

  阅文在这次新推出的合同里,根据不同实力、不同技能的作者,推出了不同的深度合作协议,确定不同的合作模式,在第一类基础协议以上,针对作家的更多发展诉求,进行更为多样的授权及权益安排。

  比如,第二类授权协议对作品的授权期作了甲版(按著作权完整期限)和乙版(按完本后20年)两级可选,分别匹配不同权益和回报。

  侯小强:我很高兴看到,目前的新合同,充分保障了写作者的权益。首先是选择权,不管基础协议、授权协议、深度合作合同,都是由作者自由选择,决定选择哪一种合作。

  新版合同里,都强调作品的著作人身权归属于作者,还缩小了独家授权范围和作品优先权范围,仅包括剧本及小说;还删除作品大纲相关违约责任和协议作品字数相关强制要求,充分尊重作家的创作自由;

  包括全勤奖、半年奖等由阅文首创并已经运行多年的作家福利,不会取消。如果授权协议合作过程中,如果作者的净收益如为零或亏损,由平台兜底,等于作者旱涝保收;如果有收益,则按照双方达成的条件、比例分配,这个很公平。

  在这个合作过程中,作者授权的范围广、时间长,平台就会投入更多资源,提供更多服务,去联系不同的渠道,把小说变成电子书、纸质书、有声书,电影、电视剧、动漫、游戏等不同的内容产品。

  在这个过程中,作者和平台是深度合作关系,双方都从中获得了收益。

  我们注意到,网络作家们提出的问题,阅文集团没有选择逃避,进行了修改:“未经作者同意,平台不可委派他人续写作品。”

  侯小强:修改这一条,“未经作者同意,平台不可委派他人续写作品。”这一点平台其实是冒了很大风险的。

  据我所知,之前发生过有作者因为签了独家授权,因为作品火了,被别的平台挖角,他要求更改协议,平台没有答应,他违反协议,从此停止更新,小说断尾,跑到别的平台上去发表作品,读者很生气,对平台造成了非常大的损失,后来平台才在协议里增加这个条款,防止类似的事情出现。

  还有“平台不管理或代运营作家个人社交账号”;这个应该看作是平台为作者提供的一种增值服务。在影视公司、体育经纪公司,都给旗下签约艺人和明星,提供个人公号、微博的宣传推广服务。

  如果作者不愿意,平台自然也没有义务,要投入人力和物力,去帮助做作家做制片宣传和市场推广。有的作者有需求,但要把精力放在写作上,一心一意写作,把自己地微博和微信号,委托给平台代理运营,也可以。关键问题是,是不是你情我愿,大家商量好评,都同意的。

  我的理解是,在作者与平台的合作过程中,市场经济,信用社会,作者和平台的合法权益和利益,都应该得到尊重和保护。

  此外,新合同里修改的地方,还增加了作者的知情权,比如,平台代理作品版权的时候,会告诉作者,是哪个公司看中了小说的版权,希望改编成电影和电视剧,游戏和动漫。

  侯小强:涉及到作品改编,需告知原作者;作家拥有IP改编版权收益,最重要的条款是,新合同还删除了双方不构成劳动关系的条款,约定平台要为作家提供多种福利;

  打击盗版,平台承担作家所有维权成本;在深度合作领域里,格式合同深度协议将对资深作家的更多发展诉求,进行更多样的授权及权益安排。

  这些地方的修改和调整,显示了阅文集团新管理层的诚意,中国的网文发展需要强壮的平台,更需要作家、读者、平台共建的健康行业生态。

  网络文学“金字塔”模式是合理的

  侯小强:新合同规定,无论平台自用还是授权他人,是选择收费阅读模式,还是加入免费模式,都由作者自主选择和确认;作者作品写得好,平台看中了就签约,双方谈条件,合适就签合同,不合适就走人,去其它平台发展

  这次合同风波,暴露了中国网络文学行业多年发展积累下来的顽疾,野蛮生长的网络文学行业,也到了一个自我梳理和修复的阶段。

  阅文集团作为领头羊,程武为首的新管理层,能够尊重网络文学作者的意见,率先修改以往网络文学平台与作者的合同,不合理的条款,尊重保护作者的合法权益,如此自律,不容易。

  我希望看到中国网络文学产业,从此能够健康的发展。

  很多平台的网络文学作者,作品没人看,收益不多,往往靠拿文学平台提供的不到两千元的创作补贴生活。你怎么看这样一个现象?

  侯小强:网络无线平台给作者补贴,是从盛大文学时期开始的。这是也是文学产业化发展给作者带来的福利。

  在传统文学领域,过去作者给文学报刊和出版社投稿,都得按照报出版社的要求投稿,达到发表才又稿费,图书签合同出版后才有版税。没看中的书稿一分钱没有,退稿还要寄邮票。作者找出版社自费出书,达不到出版水平,出版社还不答应呢。

  很多知名的传统作家,余华、刘震云等好多人,都是经过这样的道路走出来的,一写好多年,都是凭着自己的创作实力,不断提高自己的创作水平,靠给文学杂志投稿,这样一步步打关,靠一部部作品发表、出版才逐渐成名、走红的。

  有了互联网之后,这些业余作者发表作品容易了,自己在网络论坛随便发表,还可以给橄榄树、榕树下、清韵书院,天涯这些文学网站发布,都是作者投稿,编辑审稿后发表,平台不给作者一分钱,读者免费看不付钱。

  那时候的网络文学和传统文学一样,商业模式就是杂志发表作品及图书出版。因为收入太少,商业化失败,榕树下、博库,有的公司被转让,有的公司干脆倒闭了。

  后来,起点中文网开发了网络文学收费阅读模式,被盛大的陈天桥先生看中收购。这个VIP付费制度则一直被沿用至今,成为了网络文学行业标准。除了阅读收费外,还有给作者打赏、有偿提问、包月阅读等,围绕“IP”版权为核心,开发出其它的商业模式。

  当时我记得是盛大的每月补贴1300元,为的是鼓励业余作者、基层作者拿起笔写作,作品不管有没有人看,持续一段时间更新,就给补贴。平台这样做的目的是,为了在他们中间发现值得培养、有创作潜质的作者,未来有一天把他们培养成新的“白金作者”、“大神”。

  很多基层作者,中腰部以下的作者,不满意网络文学“金字塔”模式。

  比如,头部作者的大神、白金作者们,小说看的人多,还被改编成电影、电视剧,动漫、游戏,觉得钱都被他们拿走了。

  侯小强:这就是市场经济啊,全世界的文化内容和创意行当,都是这样。具体来说,传统文学作家和出版社出版图书,签订图书出版合同,版税和图书的印刷数量,不同级别的作家一定是不一样的。余华、麦家、刘震云这些头部作家,和一个青年作家,一个文学新人,签订的版税和图书印刷数量一定是不同的;

  编剧行业里,刘和平、邹静之、刘恒、王朔这些有名的头部编剧,和电视剧、电影公司签订剧本创作拿的稿费,自然和中青年编剧和新人,价格也不一样;

  演员和经纪公司合作,分成比例是3;7,等演员慢慢走红起来,比例就会调整到4;6或者5;5,如果红到陈道明、王志文那样,那分成比例就反过来了,演员和公司是7:3或者8:2的分配模式。

  歌手和唱片公司,模特和经纪公司签约,头部的歌手和模特,签约的价格和获得的报酬,和新人、有实力的青年人,也完全不同。那么多的音乐专辑,电影、电视剧,赚钱的都是少数,绝大部分都是赔本的,对平台和公司来说,也是有成本付出的。

  不管“大神、天王”,还是有潜力的中青年、新人,对平台和故事来说,投入的人物和物力,成本其实差别不大。

  同理,阅文800多万作者,能够被订阅,有收益的,改编成电影、电视剧、动漫、游戏的,是几十万分之一的机率。

  到现在为止,每年新增的几百万部小说里,卖出的改编版权,不到两百部。也就是说,绝大部分作者的作品,其实是没有什么商业价值的,平台是倒贴成本的。

  平台给作者补贴,不过是为了大浪淘沙,或者说是沙里淘金,为了找出那极少数具有商业开发价值,转换影视、动漫、游戏等多元化开发的作品,付出的代价。

  全世界的经济产业,金融、房地产、汽车,都是往头部企业集中。作者觉得不公平,那很简单,把作品写好,一部比一部好,读者越来越多,社会影响越来越大,自己通过努力变成了“大神”,作品变成头部“IP”,让自己成为收入最高的作家。

  腾讯“新文创”生态系统的价值

  也有人呼吁,请国家版权局等机构制定一个网络文学作者与平台的格式合同,确保作者权益,

  你怎么看这样的提议?

  侯小强:国家版权局是不会出这个东西的。完全不可能,这怎么可能,国家版权局作为行政执法机构,怎么起草推广合同?难道不应该对等公平?同时考虑作者与平台的权益和利益?只考虑作者的利益?不考虑平台、企业的商业利益?很简单,这是计划经济的落后思维。

  现在是市场经济,现在的网络文学的商业分配模式,是作者们与平台通过合作摸索出来达成的。

  以在线网络文学平台为例,作者人数众多,有几百万。这些作者当中,新入驻的写手“小白”

  更看重通过平台所提供的发表渠道,来获得用户反馈,锻炼提高自己的写作能力;

  文学青年默默写了多年的作者,可能是为了圆自己的一个文学梦,在平台上找到志同道合的朋友;还有创作实力和才华的写作者,写作就是为了赚钱发家致富,成名成家;还有那些头部的“大神”们,钱赚够了,名利也有了,就是想把作品写好,成为经典文学,进入文学史。

  对于这些不同的作者,不可能采用一种单一的制式合同,而是需要平台采取各种不同的合作模式,不同的权益分配方案来满足作者的不同诉求。

  针对不同的作者,平台可能采取的合同模式,也必然是多样的,比如部分的授权模式、委托创作模式、全部的权利转让模式等等,都可能被拿来运用。

  在平台复杂的生态体系中,不可能只存在一个单一的适用于所有场景的合同模式。

  随着作者的成长、转型,作者与平台的关系也必然发生变化,需要一个动态的调整机制,而不能采用制式化合同的思维。

  在网络文学这个产业模式中,平台的付出也很大,作用越来越大,但在作者那里,平台的权益和作用,却被忽视了。

  侯小强:我看了,腾讯收购盛大文学以后,运作模式其实差不多。每部长篇小说,十万字免费阅读,后面的内容开始上架收费。故事精彩、作品写得好,读者越来越多,订阅量越来越高,读者就打赏、送礼物,付费提问作者回答。

  作品受欢迎的作者,就会和平台签约,内容深度合作,除了文字五五分成,还有版权代理,电影、电视剧、动漫、游戏开发分成。其实平台付出的成本,作者很少意识到,平台的付出和成本,比如办公成本,人力成本,服务器、网络等硬件,这些成本都是作者们看不到的。

  包括平台提供的服务:网站的编辑找专人和作者对接,发表文字作品,版权有专门的人负责影视剧版权,电子书和纸质书版权销售,有人负责动漫和游戏的版权销售;公关和市场部负责负责作家的宣传、包装,评价研讨会,作品推广、作家培训。

  全世界的文化工业,几百年里,都是这样运转的。何况有那么多文学平台,作者可以自由选择平台合作。

  作者和专业机构的合作,市场经济、商业社会,其实是合作关系,是你情我愿不是被强迫的。平台和作者,都是利益共同体,应该好好合作,一起发展。

  阅文集团更换管理层之后,资本市场一致看好,股票价格直线上升,上涨了快一倍。你怎么看待阅文与腾讯文娱板块的合作前景?

  侯小强:我很看好阅文的未来,更看好腾讯“新文创”这样一个先进的超级文化系统未来的发展。这样一个超级服务系统,创作者一心创作,平台提供经纪人的服务。和演员、艺人、模特、歌手的养成模式一样,村上春树、马尔克斯、米兰昆德拉,都是如此。

  在阅文的内部的公开信中,程武表示,阅文可预见的升级,包括三方面:首先是内强核心,实现IP培育能力升级,夯实自身基础并加速跨业态开发,推动IP更快成长;其次是健壮平台,实现连接能力升级,通过整合阅文旗下多个产品平台与腾讯丰富的产品平台和流量优势,帮助创作者与用户建立更强的连接纽带;

  最后是外展空间,在保持、巩固既有付费阅读模式的基础上,通过业务模式升级,在拥抱新技术和产业互联网层面打开更多元的价值空间,在作品的智能推荐、文字结合音视频技术的配音、短视频创作等方向展开更多探索。

  我很尊重程武,他提出了围绕小说IP为核心,创办腾讯文学收购盛大文学,成立阅文集团,

  以“小说”版权为核心,利用腾讯新闻、QQ音乐、微信和QQ的宣传推广和渠道分发优势,腾讯影业的影视剧创作实力,腾讯动漫、腾讯游戏的动漫和游戏改编转换能力;还有和腾讯视频这样的播出平台优势,加上文化旅游线路的产业开发,腾讯的这个强大的内容生态产业链,必将给网络文学注入强大的发展动力。

  长期看好网络文学的发展

  现在你在做IP运营,目前网络文学的IP开发这块业务受影视调控和游戏版号控制的影响比较大,你怎么看这个问题?

  侯小强:我觉得是这样的,阅文现在的问题,实际上IP开发环节精细化运营程度不够,原来搞业务的人不太懂IP,只是简单的销售,有人来买有公司来买,价格满意了就卖了。不管游戏、动漫,电影和电视剧,还是需要懂得网络文学IP艺术价值和特点,找到合适的创作人和公司,在对IP进行艺术转换的时候,把小说的独特点挖掘出来。

  而且,腾讯旗下有影视公司,创作实力很强,就要帮这些好的故事,找到合适的制作团队,才能够打造影视、游戏动漫化精品出来。对腾讯和阅文来说,我觉得有一些精品还是要自己开发的。

  我觉得应该是像漫威一样,如果在IP精细化运作,一年有12部电影出来,或者多少部的开发计划,我觉得这些东西能对你真正产生收益的。不要把希望寄托在指望市场环境变化,政府监管变松了,这是不可预测的。在你该做的地方,把精细化运营做好。

  从长远来看,如果网络文学是一个产业,一个大生意,你在这里面已经滚打了快10年,你觉得它的前途是在IP端的全产业链运营,还是在收费阅读模式上?

  侯小强:我觉得付费是动态的,如果阅文IP运营能力比较强的话,我觉得IP以后会成为大头。我看阅文去年的财报,IP销售收入已经超过了阅读的收入,这个势头已经很好了。

  我觉得IP运营还有很大的想象空间,付费阅读也有增长的机会,通过真正的融入到腾讯“新文创”的产业链中去,把数据挖掘、智能推荐,把内容找人的机制做起来,服务系统做的更加智能化,精准化,利用腾讯旗下各种渠道,用足用好,还有很大的发展空间。

  你怎么看待免费阅读这个商业模式?

  免费阅读这种商业模式,你觉得走得通吗?

  侯小强:这个模式还要去探索。免费现在是主流,必须得大张旗鼓的去做,获得用户数量和流量。

  因为免费阅读现在是赔本的,七猫也好、连尚也好,都是亏损的,但免费阅读的市场份额急剧上升,应该去尝试做。

  现在阅文旗下,那么多APP,我觉得应该快速的去借鉴七猫之类的,得有一个同样规模和身量的免费APP。

  阅文在免费端的品牌打造上,在市场投入上很不足。因为免费现在谁也不知道是不是趋势,我觉得可以探索一下。

  另外,现在起点的推荐模式,还是比较落后的,技术投入不够。

  收费阅读的推荐模式很落后,现在还是传统的排行榜,智能推荐、内容找人、兴趣阅读的技术推荐机制,还没有起来,有很多可优化的空间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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